南通市區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必須封閉且須安裝GPS車載監控
南通市政府日前發文,要求在市區(不含通州區)內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市區籍中、重型自卸車輛須安裝符合《流散物體運輸車輛全密閉裝置通用技術條件》以上標準的密閉裝置和車載GPS監控設備。此舉為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的防治提供了利器。
文件要求,市區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安裝密閉裝置及車載GPS監控設備的期限為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。對在規定期限內安裝完畢的市區籍車輛,市政府將給予資金獎勵,超出上述期限的不予獎勵。從2012年12月1日起,凡未安裝密閉裝置及車載GPS監控設備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業主(運輸企業),將不得參與市區范圍內的相關工程運輸環節招投標;市城市管理局將不予核發城市《建筑垃圾處置證》;市公安局將不予核發《車輛禁區通行證》、不予車輛年檢;市交通運輸局將不予核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、不予道路運輸證年審。市區新購此類車輛如無密閉裝置及車載GPS監控設備,市公安局將不予發放機動車號牌。從12月1日起,凡未安裝密閉裝置及車載GPS監控設備的車輛繼續在市區范圍內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,相關部門將依法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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